现将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以色列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登录
1、我校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4日。
2、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应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以双方科学家之间应当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充分体现强强合作,优势互补。
4、中以双方科学家需要分别根据本国基金组织的要求,填写相应的申请书。中方申请人须按照本项目申请指南的要求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交申请,以方合作者应按照ISF的要求同时向ISF提交申请,对于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5、项目申请材料在线填写和上传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将系统自动生成的PDF文件打印一式两份连同其它附件材料一并报送校科技处。
6、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3项”规定的限制。
7、校科技处联系人:邱启荣 电话:22865525 Email:qqrkyc@fzu.edu.cn
校科技处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