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来的“国科金发计[2015]91号”文的通知精神,现将填报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不含管理学部)进展、结题报告(需填报进展报告、结题报告的项目清单请分别查阅附件1和附件2)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进展报告
1、项目负责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按要求在线撰写
进展报告并于2015年12月29日前在线提交。逾期提交的项目将延缓下一年度拨款。
2、项目进展报告在线提交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即可,无需再报送相关纸质材料。
二、结题报告
1、项目负责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于2016年1月13日前一并在线提交(提交时应确保所提交结题报告上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以下简称“资金决算表”)、“决算说明书”相关内容与经过校计财处审核盖章的纸质版的“资金决算表”、“决算说明书”内容保持一致),同时打印纸质结题报告(打印结题报告时请注意:“资金决算表”、“决算说明书”和“签字及审核意见表”无需再打印,可直接用之前经过校计财处审核盖章的纸质版即可)一式二份分别装订成册由各学院、单位汇总后于2016年1月20日之前报送校科技处(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件),纸质结题报告和电子版本的内容必须一致;校科技处将确认电子文件、汇总纸质文件盖章后统一上报。
填报结题报告注意事宜:
(1)请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的填报说明(相关说明可查阅附件3)撰写报告内容,全面反映基金资助项目的完成情况,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应当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报告全文。
2、结题报告中经费决算相关注意事宜
(1)结题报告中“资金决算表”和“决算说明书”由项目负责人自行填写后连同“签字及审核意见表”一并打印、签字(只需在“签字及审核意见表”上签字),交校计财处审核盖章(校计财处联系人:郑雪兰;联系电话:22861810、22866140;为提高工作效率,校计财处将在每周的三个时段(周一、周三、周五这三天的每天上午8:30-11:50)集中为科研人员办理相关审核盖章手续)后,于2016年1月9日之前报送至校科技处,经校科技处盖章后项目负责人自己留存,待与纸质结题报告一起上报(相关操作参阅附件4)。
(2)结题报告中“经费决算表”中“累计支出数”栏目的相关经费支出数据编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在此之前填报“经费决算表”的项目负责人应确保该项目在填报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无经费支出。
三、校科技处联系人:
校科技处
201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