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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工作

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福建省教育厅资助各类科研项目(科技类)结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bat365中文官方网站     发布日期:2016-09-07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各有关单位:
2016年下半年福建省教育厅资助各类科研项目(科技类)结题工作已经开始。根据省教育厅的各类项目管理办法,现将省教育厅各类项目(科技类,含:一般项目、JK类项目、产学研项目、重点项目、高校杰青项目、高校新世纪人才项目;结题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结题及变更申请要求
1、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科技类)结题审核要点主要包括:发表的论文是否符合科研主要任务、是否标注项目立项编号、有否存在弄虚作假等方面。
2、申请结题的项目,须至少在CN刊物上发表1篇论文(项目负责人须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不行),且所发表论文须标注相关项目资助。
3、凡申请结题及变更申请者均需通过《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xmgl.fjedu.gov.cn,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完成结题及变更申请材料的填报。
4、项目负责人的结题项目系统填报完成并经所在学院、学校审核后,还需报送纸质结题材料。
二、具体操作
(一)信息系统填报
1、拟申请结题者请于2016年10月1日(周六)登录管理系统填报结题报告。进入“管理系统”主页面后,选择“项目验收”,点击“项目名称”,按照“基本信息—项目成果—项目总结—财务决算表—资料附件”依次认真填写结题报告。
2、项目负责人填报结题报告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登陆管理系统的用户名为本人姓名,初始密码为123456,登陆后请尽快修改。
(2)在填写结题报告前请先完善教育厅科研系统中的个人信息,以便本次结题和未来项目申报工作的开展;
(3)结题报告中《财务决算表》(格式请查阅附件2)由项目负责人自行下载打印后填写、签名,交校计财处审核盖章后,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应保证扫描件与系统中填报信息保持一致。正式发表的论文需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
(4)填写过程中请注意保存,并在所有结题报告内容填写完毕后再返回至“封面”处点击提交。
(5)若项目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期结题,请选择“项目变更”,点击“新增申请”,在变更类型一栏选择“申请延期”后填写变更时间与变更事由并保存提交。
3、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上提交结题申请后,应及时通知所在单位(各学院或单位)以部门主管的身份登陆管理系统;部门主管(分管科研的单位领导)请于2016年10月14日(周五)前登陆教育厅科研系统,对已提交项目实际完成的内容及应用前景作出评价(不可简单写同意结题),并填写负责人姓名及验收结果后提交,部门主管用户名及初始密码已告知各学院科研秘书。由于管理系统的兼容性,为提高效率,建议项目负责人在管理系统上填报结题报告时请尽量使用火狐浏览器,或者谷歌浏览器。
(二)纸质结题材料提交。
1、纸质结题材料需提交一式两份,需包含结题报告、论文复印件、财务决算表三项内容(纸质结题材料按上述三项内容按从上到下的顺序装订成册)。其中论文复印件只需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的首页和项目号标注页。财务决算表两份均需是校财务处出具的盖红章的原件(不可使用彩色扫描打印件)。
2、纸质结题报告打印流程。项目负责人在管理系统上提交结题报告后,结题报告待所在学院、学校审核后(管理系统中“验收申请书”的状态变为“等待教育厅审批”),项目负责人可点击管理系统“导出Word”按钮下载结题报告word电子版本,并将下载的电子版结题报告打印一式两份。上述结题报告中,需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在“院所意见(要求对项目实际完成的内容及应用前景作出评价)”栏内签字、盖章。
3、纸质结题材料由各有关学院、单位汇总后于2016年10月28日(周五)前统一报送校科技处。
项目管理系统将于2016年10月底自动关闭,请各学院、单位务必按时审核提交项目结题报告。
三、本次结题各类项目校科技处联系人
1、一般项目、重点项目、JK类项目、产学研项目:
周欣荣     22865525   fdkjcxm@126.com
办公地址:旗山校区行政北楼东315房间
2、高校杰青、高校新世纪人才:
苏东风     22865524   sdf@fzu.edu.cn
办公地址:旗山校区行政北楼东313房间
 
 
 
                                                                                      校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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