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举办第二届“发明创业奖”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现将中国发明协会中发协字(2006)第14忠文件“关于举办第二届“发明创业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出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申报。校科技处2006年4月13日关于举办第二届“发明创业奖”评选活动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明协会及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伟大事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和创业意识,中国发明协会和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决定共同开展第二届“发明创业奖”评选活动(国家科技部批准,登记证书编号:国科奖社证字第0123号)。获得“发明创业奖”能体现社会对获奖者创造性劳动的肯定和尊重,是一种能起到激励作用的社会荣誉。为此,特请各地发明协会、各有关单位、各行业协会参加和支持这一活动,积极推荐本地、本行业和领域的优秀发明创业者。一、评选目的大力推动自主科技创新离不开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支持,群众中蕴藏着巨大的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在现代化建设中陆续涌现出了不少优秀的发明创业者。通过评选、表彰优秀发明创业者,使中央提出的“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的精神得以切实体现,以调动群众发明创业的积极性,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为大力推动自主科技创新奠定雄厚的社会基础。二、评选范围评选面向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在内的全国各行各业的发明创业者;在中国工作的外国公民,以自己的发明创业为提高我国的创新能力作出突出贡献者。遵循中央提出的新的人才观,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重表现,既关注做出重大技术发明、创业又取得显著成绩的专业科技人才,同时,也特别关注各行各业群众中那些通过刻苦自学、勇于创造取得突出业绩的优秀发明创业者。三、评选条件获奖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敬业精神,社会责任感强。2.是主要技术发明成果的第一发明人。3.拥有高水平的、且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的技术发明成果,转化实施后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对某个领域或行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多年从事发明创造并拥有较多专利,且实施后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除以上条件外,特等奖(并授予“当代发明家”荣誉称号)获得者还应该在技术水平、创业和社会贡献方面成绩特别突出,或对某一行业或领域的发展具有开拓性作用。“发明创业奖”获奖人数为50名。特等奖(“当代发明家”荣誉称号)获得者为10名。四、报名方式凡是符合参评条件的发明创业者均可以通过单位推荐或自荐参加评选。1.可以推荐的单位有:(1)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明协会,港、澳、台发明者组织;(2)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3)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单位;(4)各有关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以及科技园区和经济开发区;(5)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2.单位推荐人数不限,但须经本人签名同意。无论单位推荐还是自荐,均需认真填写统一格式的推荐书,提供真实、可靠的评价材料。自荐者需经当地发明协会或本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军队人员须经本人所在师以上单位及主管业务部门签署意见。可从网上直接下载推荐书,网址:www.cainet.org.cn需提交推荐书纸件一式两份,电子件一份。请附有关获奖和专利证书复印件。涉及药品、食品和农药等关系人的生命和健康的项目,应通过国家规定的相关审批手续,并提交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所荐候选人的参评资格和推荐单位的推荐资格。五、组织领导1.评选活动由中国发明协会和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共同组成评选活动组委会,日常工作由中国发明协会办事机构负责。2.成立由各方面专家组成的评选委员会,专门负责评选工作。六、活动安排1.3月下旬发出评选通知。2.6月底之前,各推荐单位和个人寄(送)候选人材料及证件照片4张到中国发明协会。3.7-8月进行有关评审工作。中国发明协会办事机构根据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由相关专业人员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小组初评;评选委员会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认真进行终评,并向协会提出拟获奖人选的建议名单。4.进行公示。最后由组委会核定获奖人名单。5..举行颁奖仪式,向获奖者颁发奖牌和证书。具体颁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6.对获奖者的业绩和经验,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宣传。届时还将与电视台联合开展短信和网上评选“2006年度十大发明”活动。敬请各推荐单位和个人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上述评选活动。本奖项的评选不向参评人员和推荐单位及个人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向参评人收取任何费用,如有发现请速与本会联系。附:“发明创业奖”候选人推荐书(点击下载),发送至:fmxhw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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