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为做好下一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前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理论成果评审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望抓紧落实,认真组织上报评审工作:1、理论成果奖每年都有(以正式的通知为准)。故应提前一年作好理论成果的评审工作,校科技处随时受理评审申请(手续同科技成果鉴定申请同)。2、理论成果以系列论文、论著为主,不以单篇论文申报评审。论文以近2-3年发表为主,并已发表一年以上(2006年3月31日之前),其重要科学结论已被国内外同行引用或者应用。3、评审材料包括系列论文、研究报告、项目计划任务书、合同书(自选项目不需报送)、评审申请表一式三份及其他附件。(具体详见校园网—科技处—资料下载—科技成果—理论成果评审要求)4、评审材料备齐后送科技处审核,上报项目归口部门审批,自选项目归口省教育厅审批。5、理论成果评审采用专家函审形式。故评审时间较长,请尽量提前做好评审工作。评审申请表及函审表可直接从校园网—科技处—资料下载—科技成果处下载。联系人:陈丽贞联系电话:87892452校科技处2006年9月8日主题词:科技理论成果评审通知科技处2006年9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