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合作〔2013〕131号)以及《2013年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拔简章》的精神,2013年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申报工作现已开始。2013年福建省教育厅计划资助出国留学人员60人,最长资助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为了做好此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我校在编在岗人员,工作满三年以上。不接受同时获得中国政府其他各类奖学金或专项资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申请。
(二)其他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福建经济社会建设服务;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有较好的外语基础。派出人员外语水平合格标准为: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并达到合格标准(考试成绩两年有效),托福成绩80分以上、雅思成绩6.0分以上、同一语种外语专业本科毕业、连续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超过1年、或曾在教育部所属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高级班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标准的申请者,如被录取,单位组织培训,取得上述合格标准或国外邀请单位要求的合格标准。
3.身心健康;
⒋高级研究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博士生导师。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录取:
①国家部委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②“长江学者”、“闽江学者”特聘教授或教育部的创新团队中的骨干或“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③教育部批准的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
④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人文社科研究基地负责人;
⑤省级行政管理部门和科研机构、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高级行政管理人员和高级科研人员。
⒌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应为高等学校的正式工作人员。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博士后研究申请人应是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⒍重点(核心)课题组:申请条件由各高校和科研机构自行确定,推荐时除提交有关规定的申请表格外还需提交高校和科研机构推荐方案,以及课题组情况的详细报告。每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3名。
⒎国际交流人员、高级翻译人员(含外事管理干部)由省外事办负责选拔推荐人选;各高校外事管理干部出国进修人选由各高校负责选拔推荐人选。
优先资助我省急需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技术、海洋综合开发利用、生物与新医药、高端装备制造、高科技农业、城乡建设规划等专业,以及国家级、省级立项建设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兼顾现代服务业(包括物流、金融保险、商贸、旅游)、文化创意产业等。
二、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
⒈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
⒉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6-12个月(文科、管理、外语类出国进修一般不超过6个月,含6个月);
⒊重点(核心)课题组人员:留学期限不超过6个月(含6个月);
⒋国际交流人员、高级翻译人员(含外事管理干部):留学期限6-12个月
三、留学院校的选择
出国留学人员应前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高校及研究机构学习、进修或从事合作科研项目(不包括我国港、澳、台地区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请及时与外方联系,以便获批后能及时赴海外访学研修。
四、资助内容
奖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出国留学人员在留学期间的学费、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通讯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等相关费用。
五、选拔办法
请各单位根据学科发展、师资队伍建设需要,结合学校十二五人才规划,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推荐工作,并于2013年5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送至校师资科,“单位书面推荐意见”、“单位初审意见表”、“初选名单一览表”的电子版发至faoz@fzu.edu.cn。具体材料清单如下:
顺序 | 材料内容 |
1 | 单位书面推荐意见(一式一份,每位申请人一份,单位领导签字,盖公章,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人的资格及综合素质、工作业绩,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出国留学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是否同意派遣,是否优先推荐,另附一份对申请人出国研修工作的目标要求)。 |
2 | 《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由申请人自行登录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受理工作平台http://fjlx.fjedu.gov.cn,在线填写《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申请表》,并打印。申请人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3 | 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
4 | 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
5 | 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若有,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
6 | 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
7 | 外 语 水 平 证 明 | 外语专业毕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
两年以内WSK或BFT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
两年以内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
参加其他类型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
8 | 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
9 | 《单位初审意见表》(一式一份,每位申请者一份,申请人所在学院填写,并在表头加盖公章) |
10 | 申报初选名单一览单(可做成EXCEL版,一式一份,由申请者填写个人情况,学院汇总) |
申请人在准备申请材料时需注意的问题:
1、申请人需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应填“无”。申请人需在每份申请材料“申请人保证”栏中签名。
2、身份证复印件。请申请人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所有材料应分套装订,装在档案袋中,贴上“申报材料清单表”(见附件)。
附件:
1、“闽教合作〔2013〕131号”与“选拔简章”
2、初选名单一览表
3、单位初审表
4、申报材料清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