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高校吸引、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影响的学科领军人才,深入推进人才强校,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省教育厅自2013起,启动2013-2015年新一轮“闽江学者奖励计划”,计划3年内聘请100名闽江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根据省教育厅相关工作部署和《闽江学者奖励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现将我校申报2015年度“闽江学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人选的推荐选拔工作。
一、聘任原则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闽江学者”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专家评审、择优聘任、合同管理”的原则;
“闽江学者”包括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在省级重点学科中设岗聘任,按一级学科填报;
聘任范围包括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重点支持工学、医学和海洋经济类高层次人才申报闽江学者。优先选聘为海西建设及产业发展关键和重点领域服务的相关学科优秀人才,特别是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服务优秀人才,鼓励支持从台湾引进为闽台产业对接服务的高层次创新人才;
闽江学者原则上应面向海外引进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不接受我省高校校内任职教师申报“闽江学者”,但到校工作未满一年的除外,2015年度校内申报人选的来校工作时间限定为2014年9月1日以后)。
二、聘任条件
(一)特聘教授聘任条件
1.关心支持海西建设和福建发展,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2.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自然科学类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类50周岁(含50周岁)以下。
3.国外应聘者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其他相应职务;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务,并具有一年(含一年)以上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4.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5.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6.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
7.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8.保证聘期内每年在受聘高校工作累计达9个月以上。
9.具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或讲座教授经历的可直接招聘。
(二)讲座教授聘任条件
1.关心支持海西建设和福建发展,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
2.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国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其他相应职务,国内应聘者应为高水平大学的知名教授。
3.学术造诣高深,在国际国内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取得国际国内公认的较大成就。
4.保证每年能在受聘高校一般工作3个月以上,因特殊原因,最少不得低于2个月。
5.具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或讲座教授经历的可直接招聘。
三、聘任程序
各学院(单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组织学术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遴选,择优推荐,根据学术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评议意见提出本学院(单位)拟聘人选,公示后报送校人事处。
校人事处对材料进行汇总后,经学校人才引进工作会议评议后,产生我校向省教育厅报送的拟聘候选人,省教育厅将在评审后正式批复。
四、报送材料和时间
1、《学院(单位)推荐报告》一式1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学术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评议情况、公示情况等,推荐报告须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加盖学院(单位)公章。
2、《闽江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申请表》或《闽江学者讲座教授候选人申请表》(见附件2、3)纸质版一式8份(建议简单装订),(特聘教授表格第八栏以后、讲座教授表格第七栏以后暂留空)。
3、证明附件一式1份。包括: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证书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身份证或护照复印 件;任职证明材料;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复印件或证明材料;代表性论文检索证明;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所获奖 励证书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
4、《闽江学者奖励计划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版一式1份。
5、《2015年“闽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申报人选简明情况一览表》
请各学院(单位)于6月16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报送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并将相应电子版发送至:rscgx@fzu.edu.cn。
联系人:程国庆 郭翔 联系电话:22865279
各学院(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推荐选拔工作,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规定的选拔范围、对象、条件和程序推荐上报候选人。在组织推荐选拔时,要认真细致,确保核对书面表格材料与电子数据包文件内容一致。请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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