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通知》等推免工作文件要求,保证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现将bat365中文官方网站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推免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2)学院根据本科专业设置的具体情况、《“创新研究型拔尖人才培养实验班”管理办法》以及学校招生考试中心《2023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指标分配表》,对学校下达给bat365中文官方网站的推免名额做如下分配:
专业/类别 |
名额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实验班) |
13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卓越班) |
15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5 |
网络工程 |
2 |
信息安全 |
6 |
软件工程 |
15 |
(3)推荐免试生的条件按照《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通知》和《bat365官网登录入口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版)等文件的规定执行。
(4)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5)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由本人自愿向学院学工组提出申请,并于2022年9月15日晚上19:00前提交《bat365官网登录入口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以及相应科研成果和学科竞赛支撑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6)学院关于“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基本条件:申请者在校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本学科学业相关的SCI二区(中科院分区)及以上检索或CCF A类期刊/会议的学术论文,或获得与本学科学业相关的国家级及以上级别科研竞赛一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申请者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申请者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学院从严把握。该基本条件的具体解释由学院“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人才”专家审核小组负责。
(7)学院成立“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人才”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者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认为确属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在学院范围内公示相关材料,并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在本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推免生名单与正选或候补学生统一排序公示和上报。
推荐程序要点如下: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基本条件→学生凭本校本专业三位正教授推荐信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推荐教授不为审核小组成员)→专家审核小组做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由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学院组织全程录音录像的公开答辩→答辩结果及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在学院网站上公示→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推荐意见上报学校→校推免领导小组审议→教育部推免系统和校网站上公示后上报名单。
学院针对“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人才”申请人组织的公开答辩时间:2022年9月16日19:00,地点:bat365官网登录入口(旗山校区)数计学院3号楼509。申请人请带上身份证、学生证及相关材料。
(8)综合测评成绩由学业综合成绩及综合素质测评组成,其中学业综合成绩占比90%,综合素质测评占比10%(本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和学科竞赛占7%,其他占3%),学业综合成绩及纳入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各项目的截止时间为9月9日下午17时,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测评成绩=学业综合成绩×90%+(科研成果和学科竞赛成绩)×7%+其他成绩×3% =学业综合成绩×90%+(学科竞赛成绩×3%+发表论文成绩×2%+知识产权成绩×2%)+(参加志愿服务成绩×0.3%+参军入伍服兵役成绩×0.3%+到国际组织实习成绩×0.3%+德育成绩×2.1%)
学业综合成绩、学科竞赛成绩、发表论文成绩、知识产权成绩、参加志愿服务成绩、参军入伍服兵役成绩、到国际组织实习成绩、德育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
学业综合成绩=(被推荐学生绩点值/本专业推免入围学生绩点最高值)× 100
学科竞赛成绩=(基础分60+被推荐学生学科竞赛原始分)/(基础分60+本专业推免入围学生学科竞赛原始分最高值)× 100
发表论文成绩=(基础分60+被推荐学生发表论文原始分)/(基础分60+本专业推免入围学生发表论文原始分最高值)× 100
知识产权成绩=(基础分60+被推荐学生知识产权原始分)/(基础分60+本专业推免入围学生知识产权原始分最高值)× 100
参加志愿服务成绩=(基础分60+被推荐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成绩)/(基础分60+本专业推免入围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成绩最高值)× 100
参军入伍服兵役成绩=(基础分60+被推荐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成绩)/(基础分60+本专业推免入围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成绩最高值)× 100
到国际组织实习成绩=(基础分60+被推荐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原始分)/(基础分60+本专业推免入围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原始分最高值)× 100
德育成绩=(推荐学生德育分/本专业推免入围学生德育分最高值)× 100
(9)学院各专业的推免生名单比例为推免名额的1:1.3,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数。具有推免申请资格学生名单根据各专业同年级学业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
(10)各专业根据本专业具有推免申请资格学生名单,按照综合测评成绩排出综合排名,综合测评成绩如果出现相同排名时,相同排名的申请人按照教务处教学管理系统的学分绩点成绩进行排序;如果仍有相同排名,提交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
(11)建立回避制度,本院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在本院参加推免招生强化监管,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填写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12)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应当取消学籍,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13)学院在院内布告栏和院内网站上公示推免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推免生名单连同有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不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说明。
申请人如有疑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及时给予答复(3个工作日内),咨询电话:陈老师、邓老师22866354,李老师22865174;申诉电话:黄老师2286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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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4